新闻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公告通知 >> 正文
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校友会” 助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15    来源:     阅览:

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校友会于2023年10月成立,拟依托校友捐赠情况设立“应用化学专业校友会”助学金,用于资助应用化学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激励在校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助力母校教育事业发展。

一、资助对象、资助金额及数量

“应用化学专业校友会”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资助标准为:2200元/学年,原则上每年资助10名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守信、品德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积极上进、自强不息;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

班级前50%,体测成绩60分以上;

5、在班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同学好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校友助学金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 、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 时困难的;

3 、有各种挥霍浪费、不合理消费、沉迷网络游戏、参与赌球赌博等不良行为者;

4、学年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未

解除者;

5、延长修业年限者;

6、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评审程序

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学生申请,每年春季申 请认定一次,按学年发放,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应用化学专业校友会”助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上学年学习成绩单,综 合测评成绩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评审,提出建 议学生名单,报应用化学专业校友会理事会进行审议。

3、应用化学专业校友会理事会审议无异议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进入发放程序 。

四、助学金发放管理

1 、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将助学金一次性划入学生的银行卡账户。发放完毕后学院将明细及转账记录报校友会理事 会存档。

2 、助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严禁铺张 浪费、吸烟、酗酒,如有违犯,取消助学金资格,并收回所获助学金。

3 、学院将严格遵守相关评审程序,在评审过程中避免 重复资助现象。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收回所获助学金,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校友助学金要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资助工作过程中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助学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3月15日

上一条:济南大学“智飞”助学金评选办法

下一条: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校友会” 助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