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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宁华助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5-05-23    来源:     阅览: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青年,

山东德润天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兰宁华捐资贰万元,设立“宁华助学金”。为做好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资助对象及资助名额

我院2024级、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共资助1人。

二、资助方式及金额

助学金为分次发放,每学年发放5000元,毕业学年一次性发完剩余助学金。

三、评选条件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积极上进,自强不息;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4.家庭特别困难,无经济能力入学,符合以下基本情况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

(2)学生本人残疾或患重大疾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列出的重大疾病)的;

(3)父亲(或母亲)残障、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直接经济来源的;

(4)家庭被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建档立卡户、精准资助对象,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

(6)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数学科学学院“宁华助学金”申请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年级审核。各年级严格审核各年级候选资助对象的申请材料,确认是否符合评选条件。

3.学院初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根据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评选,提出受资助学生初选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

4.学院研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5.公示。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五、助学金的管理

1.学院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评选。

2.学生受资助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终止资助: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退学或休学的;

(2)因学习态度不端正,导致成绩大幅度下滑的;

(2)生活奢侈,使用高档物品或穿名牌服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3.学院倡导受资助学生在毕业后,通过多种途径回报社会、回报母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传递爱心,以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资助人有权对受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监督。

六、附则

本办法由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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