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佳益科创奖学金由我院校友矫浩田向学院每年捐赠5000元设立,用于奖励我院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在校大学生。为更好的发挥奖学金激励作用,建立健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激励机制,推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学生科技创新水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奖励对象
我院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标志性成绩的科创团队。
二、奖励范围
1、科创赛事。主要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涉及的赛事、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以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赛事。依据赛事类别及层次分为两类,一类指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创新创业竞赛,二类指其他纳入赛事体系的竞赛。以及各系部申报的未列入以上赛事范围的竞赛。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科创成绩计算时间为获奖时间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
4、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分别获奖,按最高获奖等级进行奖励。
三、奖励方式
1、学生团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的标志性成绩,按照奖励标准进行奖学金分配。
2、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奖学金以参赛团队为单位发放给其中一位成员,团队成员再自行分配。
奖学金标准
一等奖学金 | 1050元 |
二等奖学金 | 500元 |
三等奖学金 | 400元 |
四等奖学金 | 350元 |
五等奖学金 | 300元 |
六等奖学金 | 250元 |
七等奖学金 | 200元 |
八等奖学金 | 150元 |
九等奖学金 | 100元 |
四、奖学金发放程序
1、学院学生科创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汇总、核实本年度科创成绩,核算积分及奖励金额,形成奖学金分配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的奖学金分配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后报送至校友基金会进行奖学金发放。
土木建筑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