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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港创”奖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
发布日期:2021-05-22    来源:     阅览:

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为社会培养更多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起,设立“济南大学-港创”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济南大学相关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

为做好2021年度“济南大学-港创”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金额、意向学院及名额分配

“济南大学-港创”奖学金每年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5名,每人奖学金8580元。意向学院及名额分配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5名。

二、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大四本科生;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不及格课程(通选课除外);

3.具有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建筑材料相关的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5.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三、推荐程序

1.学院组织学生按照评选标准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提交有关材料;

2.学院进行初步评议,提出获奖学金学生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学生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材料提供给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版一式两份、获奖证书(A4版复印件)一份;

2.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mse_off@ujn.edu.cn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报送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宋鹏,联系电话:82765895。

五、奖学金发放管理

“济南大学-港创”奖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严禁铺张浪费,一经发现将取消获资格,并收回奖学金。

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济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2日 202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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