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书法方面全面进一步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并且完成济南大学书法微专业课程学习。
二、奖励标准
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一等奖1人,1300元/人;二等奖3人,900 元/人;三等奖5人,4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书法微专业课程学习中成绩优秀,结业课程作业评比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评审要求
奖学金每学年10月份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五、申请与评审
学院组织申请、推荐与公示。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
学院根据评定结果,将奖学金一次性划入获奖学生的银行卡账户。
七、附则
( 一)本办法自2024年9月开始执行。
(二)本办法由学院书法微专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发生变化的情况,以当年评定小组规定为准。
济南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