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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济南大学华骏助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4-06-20    来源:     阅览:

为支持济南大学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青岛华骏海藻有限公司自2023年起在我校设立“华骏”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生活困难的在校本科生。

一、资助对象

资助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每年共资助2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

三、申请条件

1. 思想政治坚定,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行为;

2. 家庭经济及生活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3. 本学年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行为。

4.品德优秀、诚实守信、性格开朗、乐于助人。

5. 具有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四、推荐及评审要求

助学金的评选应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五、推荐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报:

自愿填写《“华骏”助学金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给本学院分管辅导员。

(二)学院审核及材料报送: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与企



业审核。

(三)助学金发放:

按照本基金会奖助学金发放流程通过学生的农行卡发放。

以上所有奖项评选及最终解释权由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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