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公告通知 >> 正文
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手拉手”爱心捐资助学基金实施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4-10-31    来源:     阅览:

为激励我校女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促进女大学生成长成才,自2005年起,由济南大学工会妇委会发起,倡议全校教职工参与“手拉手”爱心捐资助学,用于资助家庭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女大学生。现就“手拉手”爱心捐资助学活动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女大学生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用于资助家庭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济南大学在校女大学生,奖励金额、奖励名额按照捐助人当年捐资金额而定。

三、申请条件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行为;

2、积极上进、自强不息;

3、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

4、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同学好评。

四、推荐及评审要求

1、助学金的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助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实行差额评选。

3、助学金候选人原则上应从上一年度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之外的学生中推荐,

本学年没有受过任何资助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五、评审程序

1、每年11月份,学院依据条件组织学生填写《“手拉手”爱心捐资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后将申请表报学院党委;

2、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资助分配的名额提出当年获得“手拉手”爱心捐资助学金建议名单报给工会妇委会;

3、工会妇委会对候选人情况进行最终审定和公示。

六、助学金发放管理

1、学校根据工会妇委会的最终审定意见,每年12月底前将助学金一次性划入受资助学生的银行卡账户;

2、学院应加强对获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并引导他们积极向上、励志成才、回报社会。

七、附则

1、本办法自2005年11月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济南大学工会妇女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济南大学“手拉手”爱心捐资助学金申请表

济南大学工会妇女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上一条:济南大学“润生生涯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下一条:关于表彰2024年济南大学丰博拔尖学生奖学金的决定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