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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高顿捐赠项目资金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09-30    来源:     阅览: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促进学生成长成才,自2023年10月起,由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捐赠项目资金,用于商学院学生奖学金和教师奖励。现就捐赠资金奖励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商学院研究生新生。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高顿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商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励金额、奖励名额按照捐赠人当年捐赠意愿和金额而定。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守信、品德端正;

2、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入学成绩名列该专业第一志愿录取总成绩前10%的学生或推荐免试录取前10%的学生;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四、推荐及评审要求

1、奖学金的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3、奖学金候选人如入学后学习、思想存在严重问题,经商学院评优工作小组研究,可以一票否决。

五、评审程序

1、每年10月份,学院依据当年研究生录取情况进行候选人初选,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其入学后品德和学习情况进行初评后提交学院党委;

2、学院党政联席会提出当年获得高顿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出资人;

3、出资人对候选人情况进行最终审定。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

1、学校根据出资人的最终审定意见,每年12月底前将奖助学金一次性划入获奖受助学生的银行卡账户;

2、学院应加强对获奖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并引导他们积极向上、励志成才、回报社会。

七、附 则

1、本办法自2023年10月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济南大学商学院负责解释。

济南大学商学院

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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