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支持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教育事业的提升与发展,帮助更多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家境贫困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济南市智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资在我院设立“智飞”助学金。
第二章 评选办法
(一)助学金的评选对象
面向政法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积极实践育人理念,自觉弘扬校风、校训倡导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道德优良;积极组织或参加校级、院级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申请人在校期间生活俭朴,克服经济困难,积极求学上进。上一学年,其专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位于班级前50%;若具备以下任一突出表现,也将予以表彰奖励。
学业优异:在专业核心课程中取得高分,或获得学术类奖项;
工作突出: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卓越,曾成功组织协调多项学生活动;
全面发展:在文体、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等领域有显著表现;
特殊贡献:在公益服务、重大赛事、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助学金评选学年中,申请人本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成绩全部及格以上(含及格),且无补考、重修情况。
5.特殊困难学生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三)助学金评审具体程序
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评审一次。学生个人提交纸质版《2025年智飞助学金申报表》、电子版《2025年智飞助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及获奖证书、论文等支撑材料复印件,于11月24日前交至辅导员处,相关表格见附件。由智飞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审,智飞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公示评选结果。
(四)奖励标准
年度资助本科学生共20人/年,助学金额为2000元/人。
第三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
1、每年将助学金一次性划入获奖学生银行账户。
2、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评审委员会应撤销称号,追回助学金、正确使用助学金,不允许有悖助学精神的使用。
第四章 附则
(一)本办法2025年5月27日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济南大学智飞助学金管理委员会。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
智飞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