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促进学生成长成才,自2024年9月起,由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推免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商学院推免研究生。现就济南大学商学院优秀推免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实施,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商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奖励人数与金额根据当年实际捐赠资金和推免人数确定。2024年度,奖励名额为4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守信、品德端正;
2、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以“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入学的;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四、推荐及评审要求
1、奖学金的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3、奖学金候选人如入学后学习、思想存在严重问题,经学院评优工作小组研究,可以一票否决。
五、评审程序
1、每年9月份,学院依据当年研究生推免录取情况进行候选人初选,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其入学后品德和学习情况进行初评后提交学院党委;
2、学院党政联席会提出当年获得济南大学商学院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出资人;
3、出资人对候选人情况进行最终审定。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
1、学校根据出资人的最终审定意见,每年12月底前将奖助学金一次性划入获奖受助学生的银行卡账户;
2、学院应加强对获奖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并引导他们积极向上、励志成才、回报社会。
七、附 则
1、本办法经济南大学商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9月1日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济南大学商学院负责解释。
济南大学商学院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