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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大学迪生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     阅览:

“济南大学迪生励志基金”于2015年由济南大学1985届校友毕业三十周年之际捐资设立,以弘扬林迪生老校长为首的领导班子为学校搬迁济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激励全体济大人奋发进取,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地发展。

2018年将迎来济南大学建校70周年,以此为契机,开展评选“济南大学迪生奖”活动,表彰先进人物,发挥“基金”作用,扩大“基金”影响。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为济南大学改革与发展、社会影响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在校学生。不重复奖励。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设“济南大学迪生奖” 5名,其中教职员工4名,在校学生1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人奖金2万元人民币。

三、提名方式

济南大学各部门、各学院推荐,附推荐材料。

参评材料务必真实,提供详细事迹材料,填写提名表,提交至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由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发布评选办法,提名工作正式展开(8月初)

2.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对收到的提名材料进行初审,确认资格。(8月底)

3.由“济南大学迪生奖”评审委员会对初审提名进行评选,产生获奖人选(9月)。

4.在济南大学有关网站、公众号进行公示;

5.获奖名单报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通过,最后确定获奖人选。(9月)

6.校庆活动期间举行颁奖仪式,校内媒体进行宣传。(10月)

五、联系方式

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电话:0531-89736299,89736048

电子邮箱:fund@ujn.edu.cn

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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