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文化产业本科卓越人才,山东龙冈控股集团公司在济南大学设立“龙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通过校企合作立体式培养模式,对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校大学生实施资助。现就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文化产业管理及相关专业本科生、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1、 济南大学龙冈奖学金每年捐赠金额1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具体人数及名额以当年学生实际情况由捐赠人和学院共同商定。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评奖年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有学校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和纪律处分记录;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过旅游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含参编)的同学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四、推荐及评审要求
1、奖学金的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实行差额评选。
3、奖学金候选人原则上应从上一年度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之外的学生中推荐,本学年没有受过任何资助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五、评审程序
1、每年5月份,学院依据条件组织学生填写《济南大学龙冈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后将申请表报学院党委;
2、学院党政联席会提出当年获济南大学龙冈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出资人;
3、出资人对候选人情况进行最终审定。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
1、学校根据出资人的最终审定意见,每年9月底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划入获奖学生的银行卡账户;
2、学院应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并引导他们积极向上、励志成才、回报社会。
七、附 则
1、本办法自2019年10月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济南大学文化和旅游学院负责解释。
附:济南大学龙冈奖学金申请表
济南大学文化和旅游学院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