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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新联谊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9-12-11    来源:     阅览:

为健全商学院学生学习激励机制,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自信心,树立奋发进取、嘉奖优秀、培育英才的教育教学风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业竞争力,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济南大学商学院合作,设立济南大学“新联谊奖助学金”。

一、评选时间

12月份。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具有济南大学商学院正式学籍,每年确定30人进行奖励。其中奖学金20人,限本科三年级、四年级学生,助学金10人,限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无违反管理规定被通报情况。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上学年除通选课外没有补考、重修课程记录。

5.报名参加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优先考虑。

6.助学金申报需满足学校助学金评选条件。

7.上学年获评“新联谊奖助学金”者,本次不重复申报。

三、评选程序

1.根据学校推荐和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对实习生综合评价确定奖励名单,奖学金仅限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助学金可在困难学生中选评。

2.名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学管理办公室共同审定,由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3.经学院研究通过,确定“新联谊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如有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4.召开授奖大会正式公布获奖名单,颁发奖金。

四、奖励金额:

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元,助学金每人1000元。

五、本办法由双方协议执行,双方各持一份,有效期两年。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解释。

济南大学商学院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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