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全面打响疫情防控保卫战。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无缝协作、紧密配合,合理推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院部分学子,响应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投身学校全面抗疫的服务工作中,全面做好疫情期间的相关服务工作。为进一步鼓励在抗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分学子,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特设立“携手同心助战疫”抗疫奖学金评选办法,以实际行动支持抗击疫情的优秀学子,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参照济南大学学生荣誉认定奖励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 适用对象
积极参加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抗疫服务的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二、 奖励金额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服务情况由学院商议执行。
三、 奖励项目及标准
抗疫服务标兵奖学金,10人,500元/人
抗疫服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7人,400元/人
抗疫服务先进个人奖学金,6人,300元/人
四、 申请条件
1、 道德品质优良,抗疫服务工作积极主动,综合素质表现优秀,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加学校的抗疫服务工作。
2、“抗疫服务标兵”,在学院组织的抗疫服务中各方面表现优秀,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学校一致好评。
3、“抗疫服务优秀学生干部”,在学院相关组织或班级中担任过学生干部。在学院抗疫服务中,积极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无私奉献,取得良好效果,得到一致好评。
3、“抗疫服务先进个人”, 积极主动申请参加学院抗疫志愿服务工作,无私奉献,取得良好效果,得到一致好评。
五、 评审程序
学生自主申报,由学院评优小组评审,报学院党委审批。对申报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察,拟定人选。
六、 评审时间
2020年6月份,各年级申报汇总结束后统一进行评审、表彰。
七、 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学院表彰过后将奖学金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账户。奖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严禁铺张浪费,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并收回所获奖学金。
八、 本办法自2020年6月开始执行。由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济南大学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