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为社会培养更多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决定向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10万元,设立“珠江·恺撒堡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济南大学音乐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宣传企业形象。
一、资助对象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资助金额、名额分配
“珠江·恺撒堡奖学”每年拟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21名,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18名,
一等奖学金3名,每人奖金3000元;
二等奖学金6名,每人奖金2000元;
三等奖学金9名,每人奖金1000元;
优秀特困生奖学金3名,每人奖金1000元。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获一、二等奖学金;
2、积极参加音乐教育五项全能大赛等省部级以上专业比赛,并取得一定奖项优先考虑;
3、具有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5、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二)优秀特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30%;
3、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
1、学院组织学生按照评选标准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学院进行初步评议,提出获奖学金学生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学院审批;
3、济南大学音乐学院将相关材料提供给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由公司最终确定学生正式名单。
五、奖学金管理及后续
1、学院根据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的最终审定意见,每年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及时将奖学金签收表(含获奖学生的联系方式)给甲方。
2、学院应加强学生的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并引导他们自立自强、积极向上、励志成才。
3、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和济南大学可就人才培养、音乐教育、学科建设和经营管理等有关合作事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进一步探讨,有关事宜另行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