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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贯彻学习《山东省慈善条例》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     阅览:

山东省民政厅于5月27日举办了全省学习贯彻《山东省慈善条例》的专题培训班。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秘书处姜晓萌、财务科刘强参加了本次培训。

《条例》突出了八大亮点:一是突出改革导向,推动慈善领域"放管服";二是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对慈善组织参与应急募捐救助进行规范;三是与时俱进,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公募资格退出机制;四是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规范个人求助行为;五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慈善组织普遍反映的开具捐赠票据难点问题;六是立足实际,对专项基金的设立进行了规范;七是强调慈善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以充分保护慈善财产;八是适应时代发展趋势,对遗产捐赠作出规定。

《条例》的发布标志着我省慈善事业进入了法治化建设的新时期、新阶段,这将有利于我省慈善事业朝着更加公正、更加合理、更加公开的方向发展,使慈善事业真正做到依法治善、依法行善,推动慈善事业朝着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今后,本基金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条例》的培训学习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条例》的执行将进一步激发本基金会的潜力,推动基金会工作朝着健康、稳定、有序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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